都市更新結合信託機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銀行公正第三者角色之介入使都市更新實施者和地主間加強信任,並輔助實施者整合土地獲利。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推動。以信託方式辦理都市更新除可降低風險外、更具有導入專業管理及財務狀況透明化等優點。
(一)信託管理作業方法
由全體地主將土地信託予銀行,實施者(開發建設公司或更新會)將興建資金(含自籌款、銀行融資款、預售屋款)存入信託專戶,由受託銀行監督款項專款專用於更 新案上,使工程能順利興建完成。並於建築完成後,償還銀行融資款項及依權利變換計畫或分屋協議返還信託財產予地主及實施者,對地主、實施者及承購戶皆可獲 得保障,創造多贏。
(二) 信託銀行服務對象
實施者(建設公司或更新會)及參與更新地主。
(三)信託銀行作業配合
(一) 信託管理流程說明
(一) 整合面
(二) 財產保障面
(三) 融資暨財務面